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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587736361
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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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和管理,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和《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依托单位,包括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依托单位(以下简称“研发机构依托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研发机构依托单位的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科研管理、加分项共七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网络申报。企业研发机构依托单位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点击“进入办事大厅”,输入“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并选择“在线办理”,在线填报《绩效考核申报表》并上传承诺书、财务报表。
(二)初审上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做好属地研发机构依托单位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上报市科技局。
(三)综合考核
1.网络初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省级企业(重点)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3组对研发机构依托单位年度建设情况进行网络初评,并根据网络初评结果确定复核名单。
2.复核评分。进入复核的研发机构依托单位需要在科企通上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分。
(四)结果公布。市科技局对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研发机构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企业研发机构。年度考核档次为不合格的企业研发机构,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督导整改,在下年绩效考核中仍不合格的,取消市级资格;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市级资格,并2年内不予再次备案;企业上年度不参加绩效考核的,本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绩效评价前期不用提交佐证材料,进入复核的企业研发机构依托单位再在系统上补充提交佐证材料。
2.考核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各企业研发机构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9月2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联系人:李晓卫,89500017、88281969;
李贵航,88962057。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3日